第三届“杨官璘杯”全国象棋公开赛规程(海外组)

2008-08-28 01:39:00 阅读:4609

第三届“杨官璘杯”全国象棋公开赛规程(海外组
一、主办单位: 
中国象棋协会、广东省棋牌运动管理中心、东莞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东莞市凤岗镇人民政府 
三、比赛时间: 
2008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 
四、比赛地点: 
中国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杨官璘象棋馆(凤岗镇体育馆内) 
五、参赛资格: 
      邀请亚洲象棋联合会海外会员,澳大利亚象棋总会、文莱象棋总会、香港象棋总会、印尼象棋总会、日本象棋协会、澳门象棋总会、马来西亚象棋总会、缅甸象棋总会、菲律宾象棋总会、东马象棋总会、新加坡象棋总会、中华台北象棋总会、泰国象棋总会、越南象棋总会、柬埔寨棋联总会,共十五个单位。每个单位选派2名,年龄40岁以下棋手参赛(男女不限),除被邀请棋手外,其他海外棋手均可自由报名参赛。
 六、报名、报到:
(一)报名参加比赛的棋手应身体健康。
(二)报名办法:
所有参赛棋手应于2008年9月30日前,提交报名表(需加盖协会会章)、护照复印件及证件照片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报名者,报名无效。
1、特邀棋手将上述报名材料交至中国象棋协会:
电话/传真(FAX):0086—10—67115732;
电子邮件(E—mail):wxiangqifs@yahoo.com.cn;
邮寄:北京市天坛东路80号,中国象棋协会收。
邮政编码:100061。
2、自由报名棋手将上述报名材料交至本次赛会组委会:
联系人:曾芳。
电话/传真(FAX):0769—87509678。
手机:13428460323。
电子邮件(E—mail):zengfangmiss@sohu.com。
3、报到:
参赛棋手于2008年11月14日全天、15日16时30分前到凤岗镇体育馆报到,逾期作自动弃权,不编排比赛。
组委会将在11月14日、15日派工作人员到深圳(或广州)机场接待邀请参赛棋手,请邀请棋手提前将航班、到达时间告知组委会。
七、竞赛办法: 
 采用《亚洲象棋比赛规例》。 
八、奖励办法:奖金(人民币) 
冠军2万元、亚军1万元、季军8千元、殿军6千元、第五名5千元、第六名4千元、第七名3千元、第八名2千元、第九名、十名各1千元。
九、费用: 
(一)特邀棋手:
食宿、交通费(国际往返经济仓机票)由组委会负担。棋手报到后,请将机票交到组委会报销,以人民币结算。
(二)自由报名棋手:
1、组委会负责提供特级大师食宿(旅费自理);负责提供国际大师膳食(住宿、旅费自理);其它参赛者一切费用自理。
2、每人需交报名费100元、比赛保证金100元,全程参赛者赛后退还保证金,中途弃权者保证金不退。(特邀棋手无须交报名费、保证金)。
3、酒店参考费用如下:
五星级酒店(每晚450元,含早餐);普通酒店(每晚180—230元,含早餐)
十、    赛程时间安排: 
日期  上午  下午  晚上 
11月14日  报    到   
11月15日  报到  16:30前  报到  19:30 
开幕式 
  17:00-18:00  技术会议  
11月16日  第一轮  9:00  第二轮  15:00   
11月17日  第三轮  9:00  第四轮  15:00   
11月18日  第五轮  9:00  第六轮  15:00   
11月19日  第七轮  9:00  第八轮  15:00   
11月20日  第九轮  9:00  15:00  颁奖典礼   
11月21日  离    会 

十一、相关细则请录凤岗体育频道(/tiyu/)。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来源:凤岗体育网。
来源:凤岗网 电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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