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国象棋等级赛竞赛规程

2007-03-24 13:10:00 阅读:8694

2007年全国象棋等级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中国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湖南省体育局、湖南省棋类协会 
三、协办单位:衡阳康年国际酒店、衡阳市天胜商贸发展有限公司、衡阳众鑫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四、竞赛时间: 2007年6月23日至29日 
五、竞赛项目:男、女个人比赛。 
六、参赛资格: 
(一)未获得象棋大师资格的选手; 
(二)象棋各个等级棋手及爱好者。 
七、参赛办法: 
(一)参加比赛的棋手应身体健康,适合此项运动; 
(二)参赛棋手自由报名,报名费100元; 
(三)参赛选手务必于2007年6月15日前将报名单和报名费交寄至:湖南省衡阳市雁城路1号衡阳饭店四楼众鑫保险代理公司,邮编:421001,电话:13873439876、0734-8249399,传真:0734-8248399, 或发E-mail至:hyzhouwb@163.com, 联系人:周文彬 
(四)6月22日18:00时前报到,赴赛区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五)报到地点:湖南省衡阳市康年国际酒店,地址:衡阳市人民路8号,电话:0734-8288888,传真:0734-8288688,邮编:421001 
八、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9年象棋规则》; 
(二)男、女组均根据参赛人数确定比赛办法; 
(三)比赛时限:基本用时60分,每走一步加20秒。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男子录取前12名,女子录取前8名。 
1.男、女个人冠军如得分率达到或超过76%授予象棋大师称号。 
2.男、女组2—8名获一级棋士称号;9—16名获二级棋士称号;男子17—32名获得三级棋士称号。 
(二)男子组前12名和女子组前8名将获得参加本年度全国象棋锦标赛(个人)乙组的比赛资格。 
(三)奖金的分配原则: 
男子组: 
第1名10000元       第2名5000元 
第3名3000元        第4-6名 1000元 
第7-12名600元 
女子组: 
第1名5000元        第2名3000元 
第3名1000元        第4-8名600元 
十、经费: 
(一)参赛选手旅费、食宿费自理。 
(二)每人每天食宿费120元,不足部分由大会补贴。为保证比赛正常进行,参赛选手必须在大会食宿,否则不予报名参赛。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在中国象棋协会。 

附:2007年全国象棋等级赛报名表(样式)

┌────┬──┬───┬───┬──┬───┐
│ 姓名 │性别│称号 │等级分│民族│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报名单位盖章:                  填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电脑版
返回:资讯列表|中体象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