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香港第五十届体育节─中国象棋名手邀请赛规程

2007-04-08 22:20:00 阅读:4628

中银香港第五十届体育节─中国象棋名手邀请赛规程

  主办:中国香港体育协会暨奥林匹克委员会
  资助:香港象棋总会
  协办: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一、 宗旨:      宏扬国粹,让全港市民能观摩香港顶尖棋手对赛及与香港顶尖棋手同台比赛的机会。
  二、  比赛项目:
  a.  中国象棋名手团体对抗赛
  b.  香港象棋大师1对8车轮战
  c.  小学生中国象棋邀请赛   
  三、 赛制:
  a.  中国象棋名手团体对抗赛,本会将邀请全港团体赛四队优胜队伍作单淘汰对抗赛,分两天进行。
  b.  香港象棋大师1对8车轮战,2007年4月8日及4月15日下午本会将派出象棋高手守擂,欢迎全港市民报名参加攻擂,优胜之攻擂者可获邀参加2007年4月15日晚上之香港象棋大师1对8车轮战。
  c.  小学生中国象棋邀请赛,本会将邀请2006年表现出色之小学生棋手参加,于2007年4月15日进行七轮积分循环制,胜二分,和一分。双方限时30分钟,每着棋加10秒。
  四、 比赛日期:    2007年4月8日(星期日)下午二时至下午十时
  2007年4月15日(星期日)下午二时至下午十时
  五、 比赛地点:    界限街室内运动场(太子地铁站运动场道出口)
  六、 报到:      各参加者必须于出赛前十五分钟报到。
  七、 裁判:      由香港象棋总会聘请富经验的裁判担任。本赛事不设上诉,以当场裁判的判决为最后决定。
  八、 奖励:
   a.  中国象棋名手团体对抗赛设冠、亚、季,各得胜者均可获奖牌。
   b.  香港象棋大师1对8车轮战优胜者均可获证书乙张及记念品乙份。
   c.  小学生中国象棋邀请赛设冠、亚、季、殿军,各得胜者均可获奖状及记念品乙份,所有参赛者均可获证书乙张。
  九、本章程如有未尽善之处,本会有权随时修改。 电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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