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届 “金陵杯”南京市象棋比赛规程

2009-09-22 18:11:00 阅读:3291

第十九届 “金陵杯”南京市象棋比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南京市棋类协会
二、承办单位:南京市青少年宫
三、比赛时间:2009年10月1日—10月2日
四、比赛地点:南京市青少年宫(南京市中山北路148号)
五、参赛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少年宫、学校、俱乐部和训练点。
六、参赛办法:
   1、以各企事业单位、少年宫、学校、俱乐部和训练点为单位,每队报一名领队、一名教练,运动员人数不限。也可以个人报名参赛。
   2、年龄分组规定要求:
  a、成年组:年龄不限;        d、儿童乙组:1999-2000年;
  b、少年组1991年-1996年;  e、幼儿甲组:2001年出生; 
  c、儿童甲组:1997-1998年
   f、幼儿乙组:2002年以后出生。
七、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1999年象棋竞赛规则》。
   2、成年组不分男女组。少儿各组分别进行男、女个人赛。根据参赛人数决定比赛赛制和轮次,最多比赛7轮。少于4人参赛的组别根据具体情况并组比赛,分别录取名次。
   3、用时采用45分钟包干制,裁判根据比赛情况对不同台次加钟限时。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少儿男、女各组分别录取前八名,不足八人的组别按参赛人数递减一名。
   2、成年组团体录取前六名,每单位满三人方可组队,以三人个人名次相加,数字小的名次列前,如相同则看三人中名次最好的,前者团体名次列前。成年组个人录取前十二名,分别奖励如下:第一名20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500元,第四至八名200元,第九至十二名100元。
   3、运动员可根据中国象棋协会颁布的象棋等级条例,申报相关等级证书。
九、报名:
    各单位于9月28日前到南京市青少年宫二楼棋院办公室或者一楼培训中心教务处报名并领取参赛证。 联系电话:57710586  57710580  13951982833  联系人:尤老师 汪老师
十、经费:
   1、报名费:成年每人100元   少儿每人80元。
   2、竞赛、裁判、奖励等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
十一、裁判长、编排长和仲裁委员会由市体育局指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根据比赛实际情况安排。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南京市棋类协会
                                   2009年8月20日
来源:南京市棋类协会 电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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