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鸿儒杯上海市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2011-12-27 20:55:00 阅读:4016

2011年“鸿儒杯”上海市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上海市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上海市象棋协会、嘉定区象棋协会
三、协办单位:静安区棋类协会
四、竞赛日期:2012年1月14日-15日
五、比赛地点:嘉定区围棋馆(梅园路303号)
六、竞赛项目:男、女团体和个人
七、参加单位:各区县体育局、高校及有条件的法人单位。
八、报名办法
1、每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1名。
2、每单位可报3男2女运动员参加比赛,计团体名次(如多报运动员,则以成绩最好的3男2女运动员,分别计算团体成绩)。
3、报名队(人)数不足4个区县、4队(4人),则不设此组。
4、用公开报名的办法,凡象棋爱好者(四级棋士以上)均可通过上述各参赛单位统一报名。
5、各参赛单位需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1月7日前将报名单寄送静安区棋类协会(昌化路165号)蔡伟林收,邮政编码:200041。联系电话:62720650、13901611007。另请将报名单发电子邮件至:nijianbo@qq.com
6、报名费:成年每人150元,在校学生每人100元(凭学生证)。
九、竞赛办法:
1、采用2011年象棋竞赛规则。
2、采用积分编排淘汰制,具体轮次和赛制及用时见补充细则。祥见1月8日登陆上海棋院网站或好棋艺中心官网www.shxiangqi.net查询。
十、名次区分:
1、男子团体以最好的3名运动员名次相加计算团体成绩,少者列前。女子团体以最好的2名运动员名次相加计算团体成绩,少者列前。如名次分相等,则以个人比较名次,高者团体名次列前。
2、个人名次比较积分,积分相等则比较对手分,如对手分再相等,则按规则条款区分。
3、淘汰的棋手逐轮按平均名次计算。
十一、奖励办法
1、男、女团体和个人均取前八名发给奖状。
2、个人前六名另发奖金。
  冠  军:男子3000元     女子1500元
  亚  军:男子2000元     女子1000元
  季  军:男子1000元     女子 800元
  第四名:男子 800元     女子600元
第五名:男子 600元     女子400元
第六名:男子 400元     女子 200元
十二、未尽事宜,另订补充细则。

来源:广东象棋网 作者:荆门小简 电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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