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四届市直机关象棋竞赛规程

2014-05-05 17:27:00 阅读:3338

南宁市第四届市直机关象棋竞赛规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南宁市市直机关工委、南宁市体 育局

承办单位:南宁市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南宁市象棋协会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201451718日在南宁体育场会议室举行。

三、参加单位:市直机关各单位工会。

四、竞赛项目:团体赛、个人赛。

五、运动员资格:市直机关各单位在职干部职工。

六、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每单位可报1队,每队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运动员3人,不满3人的队只计算个人成绩。

(二)报名办法:请各参赛队认真填写报名表,单位报名盖章,于516日前送南宁市象棋协会(地址桃源路62号南宁市体育场办公楼三楼),联系电话2191395。联系人:黄雄,QQ邮箱1812967465@qq.com>

(三)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日期及地点:2014516日下午15:30在南宁市体育场会议室举行,请参加比赛的队伍派领队及教练参加,会议重要,不再另行通知。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2011年象棋竞赛规则》(试行

(二)采用电脑积分编排制,共比赛七轮;

(三)比赛用时:使用计时钟,每方基本用时30分钟,每走一步加10秒,超时判负,不记谱;

(四)比赛细则另定。

八、决定名次办法

团体名次按每队3人名次分总和区分,少者列前,如名次分相等,则以最高个人名次、犯规区分;个人名次按积分、对手分,累进分、胜局、后手胜局、犯规区分。

九、奖励名次与办法

团体赛:奖金、牌匾、证书:奖前6名;

第一名:500元; 第二名:400元;第三名:350元;

第四名:300元; 第五名:250元;第六名:200元。

个人赛:奖金、证书 :奖前6名。

第一名:500元;第二名400元;第三名300元;

第四名:250元;第五名200元;第六名100元。

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比赛设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裁判员由大会组委会选派。

十一、凡在比赛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该队该场比赛成绩,已经决出名次的取消该队(人)全部比赛成绩,不予录取名次,情节严重者大会进行通报批评。

凡对他队运动员资格有争议,请务必在该轮比赛结束后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组委会提出申诉,同时提供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十二、其他

各参赛队伍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十四、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补充通知

十四、活动日程表

 

     

   

516星期五

下午1530

领队教练员联席会议

体育场会议室

516星期五

上午0900

裁判员报到学习

体育场会议室

下午1530

裁判员布置赛场

体育场会议室

517星期六

上下午

体育场会议室

518 星期日

赛、颁

体育场会议室

比赛时间:上午比赛时间0830—1200    

     下午比赛时间1500—1830

 

南宁市市直机关象棋竞赛组委会

2014415

来源:原创 作者:ldj1967 电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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