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江苏省第17届金箔杯象棋公开赛规程

2008-01-19 21:41:00 阅读:3695

江苏省第17届金箔杯象棋公开赛规程

一、主办:江苏省棋类运动协会、南京金箔集团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2008年2月23、24日在江苏棋院,每天上午一轮(09:00开始)、下午两轮(13:30开始。下一轮15:15开始)
8进4以及后面的淘汰赛25日在金箔集团进行。
 
三、报名方法:成年100元,少年(1990年以下)50元。外地报名请将报名费邮汇到:南京市五台山1—6号江苏棋院何鸣,邮编210029,电话(025)51888638,传真(025)51888635
报名时未交报名费者不予编排。
 
四、竞赛办法:
1、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9象棋竞赛规则》。
2、成年组第一阶段(23、24日)进行5轮积分编排,取前16名进入第二阶段。第二阶段用单淘汰制(8进4以及后面淘汰赛25日到南京金箔集团比赛),如弈和,休息10分钟,即加赛快棋(每方10分钟)。如再弈和,则休息5分钟继续加赛(每方5分钟),以此类推,直至分出胜负。
3、由电脑编排,同单位棋手不回避。
4、采用40回合自然限着(棋手须向裁判提出)。
5、走棋违反行棋规定,第一次判犯规、第二次判负。
6、积分编排赛名次区分办法:如积分相等,则依次比较:对手分、胜局、犯规;如仍无法区分,则依次比较:后走胜局、后走局数、前一轮成绩,直至名次区分。
 
五、比赛时限:
每方45分钟基本用时,每走一步加3秒。当棋手思考走棋时间低于“加
秒”,棋钟只加实际耗费时间。超时作负。
 
六、少年组比赛办法
少年组进行7轮积分编排。根据比赛进程,裁判有权上钟,所剩时间双方各半。
七、成年组录取前16名:冠军8000元、第2名3000元、第3名1500元、第4名1000元、第5名800元、第6名600元、第7名500元、第8名400元、第9到16名各奖励200元。
少年组录取前8名,给以奖励。
八、根据比赛成绩,颁发中国象棋协会《象棋业余等级证书》(证书工本费自理)。
九、邀请扬子晚报、金陵晚报、江苏电视台等新闻单位8家进行宣传。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江苏省棋类运动协会。
江苏省棋类运动协会
2008年1月18日
电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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