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08年青少年象棋锦标赛

2008-06-18 15:11:00 阅读:3996

河北省2008年青少年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河北省体育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二、 承办单位: 秦皇岛棋院
三、比赛日期和地点:2008年7月18日—23日在承德市举行。
四、参加单位:河北省各市、华北石油管理局均可派队参加,队数人数不限。各传统学校也可报名参赛。 
五、竞赛分组:
男子组:
幼儿组: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8 岁组: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0岁组: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2岁组: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4岁组: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6岁组(乙组):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8岁组(甲组):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女子组:
幼儿组: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儿童组(乙组):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青少年组(甲组):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参加办法:
(1)、每单位可派领队、教练各1人。 
(2)、每单位各组可报2人参加团体比赛,参加个人比赛人数不受限制。
(3)、报名时各单位须将棋手出生年月填写准确,女子可以报名参加男子组比赛,报到时须带户口影印件交大会,以便进行查验。虚报年龄者取消所获名次。
(4)、小年龄组运动员可报大年龄组比赛。
七、比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象棋竞赛规则。
(2)、根据各队报名人数,由赛区竞赛部门决定竞赛办法及轮次。
(3)、计时方法另定。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个人名次(不并列):各组名次录取前8名,人数不足11人时酌情录取,由大会组委会决定。女子运动员参加男子组比赛时只计成绩不计名次。
(2)、团体名次:录取前6名。
(3)、团体名次的确定:以个人名次兼计团体成绩,按每队各组成绩最好的两名运动员的名次相加为本队团体成绩,得分少者名次列前。若得分相同时,比较各队最好个人名次,个人名次列前者,团体名次列前。凡各队参赛人数不符合参赛资格(2)规定之人数,则不计该队的团体名次。
(4)、女子各组视报名情况而定。
(5)、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九 、报名、报到日期:
(1)、各单位要认真填写报名单一式两份并加盖当地体育主管部门或教育部门公章,于赛前20天寄到河北省体育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和承办单位各一份,逾期报名按弃权处理。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72号 河北省体育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邮编:050011     电话、传真: 0311—85266841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新昌路15号秦皇岛棋院,同时请发电子邮件报名单:songyan1966@tom.com 邮编:066000  传真:03353228890           
(2)、各队于比赛前1天到赛区报到。
(3)、报名后,无故不参加比赛的单位,停止下年度的比赛资格。
十、经费负担办法:
(1)、各队经费自理,食宿费每人每天暂定为130元,由大会统一安排食宿。
(2)、每名运动员交报名费100 元,报到时交大会组委会,不交者不得参赛。
十一、裁判长、编排长由河北省体育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负责选派。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电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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