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亚缇杯”四川大竹象棋大奖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四川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四川省棋类协会
成都棋院(成都市智力运动中心)
二、承办单位
大竹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大竹县商务局
大竹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三、协办单位
大竹县象棋协会
大竹县润竹文旅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达州分公司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大竹分公司
四、冠名赞助:四川亚缇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五、竞赛项目
男子双打、男子个人、女子个人
六、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6年4月23日-26日(星期四-星期天)
(二)地点: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文体艺术中心
六、竞赛事项
(一)参赛资格
年龄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未获得运动健将(国家大师)及以上称号的象棋业余爱好者均可报名。60岁以上参赛人员须提供一年内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或体检合格证明。
男子双打组两人须为同一县(市、区)的棋手,以户籍地、身份证或社保缴纳地址为准。
(二)报名报到
(1)线下报名
①报名时间:规程发布之日起至4月20日17:00。
②发送信息(姓名、性别、单位、参赛组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入住数量)发送至报名联系人。
四川省棋协报名联系人:张顺,电话13551334419(微信同号),负责各省、市、区业余棋手报名统计工作。
大竹县棋协报名联系人:彭元金,电话13982829986(微信同号),负责达州市境内业余棋手报名统计工作。
③每人交纳赛事服务费100元/人,交费视作报名成功。
参赛费用可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四川省棋类协会
账户号码: 5100 1870 8360 5059 2463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成都新华支行
已报名参加过【2026年“大竹杯”全国象棋公开赛】、【2026年“大竹杯”全国象棋公开赛-外卡赛(业余资格赛)】、【2026年四川大竹青少年象棋公开赛】的业余棋手,可免收赛事服务费。
(2)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通过指定报名链接,点击进入四川省棋协授权赛事报名系统,依次填写报名信息和交纳赛事服务费,即可完成报名。
(3)报到
参赛棋手于2026年4月23日下午18:00前至比赛地点签到,并领取参赛证件。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象棋竞赛规则(2020)》。
(二)视各组报名规模确定比赛赛制。
(三)比赛用时:慢棋双方各用时20分+5秒
(四)比赛记分:胜方记3分,负方记0分,和棋双方各记1分。
(五)比赛自然限着40回合,将军不计着数。
(六)竞赛细则于赛前以《补充规定》发布。
八、奖励办法
(1)共设奖励约10.09万元(税前)。
①男子双打(可兼项,3.59万元):录取奖励16组(32人)
第一名10000,第二名6000、第三名4000元,第四名2500元,第五、六名各2000元,第七、八名各1500元,第九至十二名各1000元,第十三至十六名各600元。
②公开组男子个人(约4.75万元):录取奖励前16名和胜局奖
第一名10000,第二名6000、第三名4000元,第四名2500元,第五、六名各2000元,第七、八名各1500元,第九、第十名各1000元,第十一、十二名各600元。后续奖励设置胜局奖,50元/局,限棋手得分率大于等于50%且无退赛记录者。
③公开组女子个人(约2.56万元):录取奖励8名和胜局奖第一名5000,第二名3000、第三名2000元,第四名1500元,第五、六名各1000元,第七、八名各500元。后续奖励设置胜局奖,50元/局,限棋手得分率大于等于50%且无退赛记录者。
(二)所有参赛棋手均可获赠一份赛事大礼包。
(三)参赛棋手可根据个人名次申报办理象棋棋手技术等级证书。
(四)抽奖活动
1.棋手专属奖池抽奖:成功报名(以交费为准)按要求的参赛棋手即可参与2026年“棋开得胜·乐购大竹”消费抽奖活动(棋手专属奖池),有机会获得“大众帕萨特汽车壹辆”的奖励。
2.大众奖池抽奖:凡所有参赛棋手、参赛随行人员、赛事工作人员、领导嘉宾、市民游客于赛事活动期间在大竹县区域内单笔消费满500元以上(以发票为准),即可参与2026年“棋开得胜·乐购大竹”消费抽奖活动(大众奖池),有机会获得“大众帕萨特汽车壹辆”的奖励。
3.赛事活动期间起止时间为:2026年4月11日-4月26日。
4.第一轮抽奖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第二轮抽奖时间为2026年4月26日。(具体时间以赛事组委会公布为准)。
5.本次抽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大竹县商务局。
九、日程安排(附后)
十、经费
(一)赛事组委会承担技术官员、特邀嘉宾及赛事工作人员比赛期间食宿费用和劳务费用。
(二)赛事组委会承担技术官员、特邀嘉宾、赛事工作人员往返交通费及保险费用。
(三)参赛选手食宿费、往返交通费自理,且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出示保险凭证,组委会现场核验。
十一、技术申诉和裁判
(一)设技术申诉委员会,裁判委员会等赛事工作人员由四川省棋类协会选派。
(二)赛风赛纪问题按照《中国象棋协会纪律准则和处罚规定》处理。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归四川省棋类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