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庭杯”2009年全国少年儿童国际跳棋比赛规程通知

2009-05-31 12:09:00 阅读:3937

 关于举办“金庭杯”2009年全国少年儿童国际跳棋比赛的通知 
棋牌字[2009]1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棋牌运动管理中心、棋院及相关机构:
为了进一步推动国际跳棋在我国青少年中的普及,为各省区市少年儿童提供交流学习、切磋棋技的机会,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决定于2009年7月23日至26日在湖南省湘潭市举办“金庭杯”2009年全国少年儿童国际跳棋比赛。
现将比赛规程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地区和各单位大力支持,积极组队参赛。
   附件:1.2009年全国少年儿童国际跳棋比赛竞赛规程
     2.2009年全国少年儿童国际跳棋比赛报名表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棋牌中心  国际跳棋  比赛  通知
抄送:国家体育总局竞体司,湖南省体育局、湖南省棋类协会,湘潭市体育局、湘潭市棋类协会,湘潭市雨湖区金庭小学
附件1:
2009年全国少年儿童国际跳棋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
湘潭市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
湖南省棋类协会、湘潭市棋类协会、湘潭市雨湖区金庭小学
四、时间和地点
2009年7月23日至7月26日     湖南省湘潭市
五、比赛项目
(一)个人赛
百格半快棋赛
64格半快棋赛
(二)团体赛
百格半快棋混合团体赛
64格半快棋混合团体赛
六、参赛办法
(一)凡爱好国际跳棋的年满6岁至17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2003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的少年儿童均可报名参赛。
(二)各单位统一组队报名参赛,不接受个人报名。
(三)百格和64格不能兼报。
七、比赛分组
(一)个人赛
1.男子百格8岁及以下组(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出生)
2.女子百格8岁及以下组(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出生)
3.男子百格10岁组(1999年 1月1日至2000年12月 31日出生)
4.女子百格10岁组(1999年 1月1日至2000年12月 31日出生)
5.男子百格12岁组(1997年 1月1日至1998年12月 31日出生)
6.女子百格12岁组(1997年 1月1日至1998年12月 31日出生)
7.男子百格12岁以上组(1992年 1月1日至1996年12月 31日出生)
8.女子百格12岁以上组(1992年 1月1日至1996年12月 31日出生)
9.男子64格8岁及以下组(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出生)
10.女子64格8岁及以下组(2001年1月1日至2003年6月30日出生)
11.男子64格10岁组(1999年 1月1日至2000年12月 31日出生)
12.女子64格10岁组(1999年 1月1日至2000年12月 31日出生)
13.男子64格12岁组(1997年 1月1日至1998年12月 31日出生)
14.女子64格12岁组(1997年 1月1日至1998年12月 31日出生)
15.男子64格12岁以上组(1992年 1月1日至1996年12月 31日出生)
16.女子64格12岁以上组(1992年 1月1日至1996年12月 31日出生)
(二)团体赛
1.百格8岁及以下组
2.64格8岁及以下组
3.百格10岁组
4.64格10岁组
5.百格12岁组
6.64格12岁组
7.百格12岁以上组
8.64格12岁以上组
八、竞赛办法
(一)个人赛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2009年印发的《中国国际跳棋竞赛规则(暂行)》。
2.比赛赛制和轮数视参赛人数确定。原则上各组比赛不超过9轮,如采用积分编排制则使用电脑进行编排。
3.比赛时限:
百格12岁组、百格12岁以上组:半快棋比赛每方时限为40分钟,每走一步加10秒。
64格12岁组、64格12岁以上组:半快棋比赛时限为每方每盘20分钟,每走一步加5秒,每轮下两盘。
百格10岁组、百格8岁及以下组:半快棋比赛每轮前40分钟不用钟,后20分钟每方10分钟包干。
64格10岁组、64格8岁及以下组:每盘前20分钟不用钟,后10分钟每方5分钟包干,每轮下两盘棋。
4.区分名次办法:比较积分区分名次,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对手分、中间对手分、胜局区分名次,均为高者列前。如再相同,采取加赛方式确定名次。加赛每方3分钟,每手加2秒,直到有一方取胜。百格加赛采用单盘制,64格加赛采用双盘制。
(二)团体赛
团体赛为8个组别的分组团体赛,成绩计算办法为:以每组每队个人赛成绩最好的两男一女的得分相加,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相同,则采用抽签方法区分名次,不再另行组织比赛。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名次
个人赛:各组参赛人数在50人以上(含50)的录取前12名;在20人以上(含20)的录取前8名;在10人以上(含10)的录取前6名;在4人以上(含4)的录取前2名;在3人以下(含3)的录取第1名。
团体赛:各组别参赛队在20个队以上(含20)的录取前8名;在10个队以上(含10)的录取前6名;在4个队以上(含4)的录取前3名;在3个队以下(含3)的录取第1名。
(二)奖励办法
1.凡获得名次者均颁发获奖证书。
2. 设立单位优秀组织奖、个人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教练员奖。
十、裁判与仲裁
(一)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编排长及各组裁判长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协商从全国选调优秀裁判担任,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根据精干原则从当地选派。
(二)比赛设仲裁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参赛队有关人员组成。
(三)如在比赛过程中有疑义,可书面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提请仲裁的单位须交纳仲裁费500元,胜诉后退回。
十一、报名与报到
(一)须报送的报名材料
1.各参赛单位的比赛报名表
2.参赛选手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复印件
3.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制作参赛证)
(二) 报名办法
1.各参赛单位须认真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一式一份,连同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复印件、照片、报名费等一并寄往比赛地。
报名咨询及联系方式:
(1)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综合发展部
联系人及电话:张  坦 010-87559181 
刘乃刚 010-87559185
(2)湘潭市市政执法局三楼老体协
邮编:411100    联系人及电话:张振德
0732-5579892(带传真)  13975211990
开户名:湘潭市体育局
开户银行:湘潭市商业银行河西支行
账号:78005072010010003703    
2.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7月10日(以举办地收到邮戳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未收到全部报名材料和报名费,均视为报名无效,不予编排。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表必须加盖参赛单位公章,填写联系人及电话,后附材料需完整、清晰,否则无效。
2.参加个人赛的选手每人须交纳报名费100元。
3.参加团体赛的单位每参加一个组别的比赛须交纳报名费100元,并在报名表备注一栏中注明。
4.报名后如有弃权、补报、换人须经大会批准,并每变动一名需交纳50元手续费。
5.报名后因故未能参赛者,报名费不退。由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原因所造成的参赛选手缺赛,经组委会批准后,可酌情处理。
(四)报到
1.参赛人员于比赛前一天报到
报到地点:湘潭市岚园路4号,岚园宾馆
联系人及电话:张振德 0732-5579892  13975211990 
乘车路线:长沙乘直达湘潭汽车,建设路口下车,往前走100米即是岚园宾馆
2.各队领队于2009年7月22日晚8点参加领队会,通报有关赛事情况并核实本队参赛人员名单。会议召开时间为报到的最后期限。领队会召开地点另行通知。
3.全体参与比赛活动人员(含领队、教练、裁判、选手、家长等)须购买比赛期间和往返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并于报到时出示给组委会,否则不能参加比赛活动,出现任何意外伤害事故责任自负。
十二、比赛经费
(一)比赛报名费全部用于比赛。
(二)各队差旅、食宿费自理。食宿费标准每人每天140元。为保证比赛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参赛人员的安全,大会统一安排食宿(按照报名先后顺序额满为止)。
(三)比赛期间,有关安全、医疗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十三、注意事项
(一)由于比赛期间正值暑期旅游旺季,需组委会预订返程车票的单位请务必在报名表中注明返程车票人数、车次和日期,并于报到时进行核对,如未进行核对,逾期将无法确保订票,敬请各队理解、支持。 
(二)为确保参赛人员的健康安全,各代表队要服从大会的统一安排。各代表队对本队参赛人员负有健康、安全责任,领队、教练、家长务必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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