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天津平安杯京津冀晋象棋名手赛竞赛规程、补充规则

2009-12-26 02:08:00 阅读:4428

2009“天津平安杯”京津冀晋象棋名手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天津市体育局,天津市公安局。
二、承办单位:天津市象棋协会。
三、比赛项目:个人赛
四、比赛日期、地点:2009年12月25日(周五)至28日(周一)
                    天津体育宾馆
五、邀请参赛单位,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天津市。
六、参加办法。
1  以上各省市各派一个队,每队限报领队兼教练一人,运动员六人。
  2  天津市选派八人。
  3  男、女运动员需一级棋士以上水平、专业、业余均可
七、报名
1.  各队请于15日至18日将报名表寄至天津市休育局群体处(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8号)邮编300051     市体育局121健身网传真:(022)23820163
2   从天津市体育局121健身网CAROL_YP@163.COM报名并把返程日期车次提前一周告知我们。
联系人:
天津市体育局   曹玉萍  手机:13820881094
天津市象棋协会 任建章  手机:13602076868
八、报到:各队请于12月25日12时前报到,报到地点:天津体育宾馆
九、竟赛办法:1  采用积分编排制7轮
              2   计时办法每方30分钟基本用时,每走1步棋加时30秒
十、规则: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寒定的《2007年象棋竟寒规则》试行本
十一、参赛经费:主办单位负责比赛期间领队、队员、聘请相关人员的食宿费、往返火车费(硬卧)补贴。超编人员全费自理。
十二、大会特聘请特级大师刘殿中担任仲裁委员会主任并在象棋大师网现场讲评,特聘请国际级裁判朱宝位担任裁判长。
十三、奖励:前16名、分别颁发奖杯、证书、奖金
      第一名:5000元   第二名:4000元    第三名:3000元
      第四名:2000元   第五名:1000元    第六名:1000元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天津象棋协会
                                         2009年12月6日

“天津平安杯”京津冀晋名手赛补充细则 

一、比赛方法:积分编排制7轮
二、计时办法:
    计时记录,每方30分钟基本用时,每走一步棋加时30秒,超时判负。
三、编排
    1、首轮混抽确定序号,按1-2,4-3……以此类推进行配对。
    2、各轮比赛同单位棋手均不回避。
四、记录与待判局面
    1、棋手须完整、清晰地自行记录双方着法,凡漏记4着(含)判犯规一次;
    2、漏记8着(含)以上直接判犯规两次,同一局棋中达三次犯规即判负。
    3、记录不完整无法辨认的一方提出“自然限着”或“待判局面”审核时,裁判不予受理。
    4、双方形成待判局面时,如均为允许或禁止着法,允许一方在两个回合内变着,不变判和。
    5、每局棋在25回合以内(含25回合)双方均不得提和,25回合内出现双方不变作和待判局面,红方必须变着。
五、自然限着:比赛50回合自然限着,提出方的“将军”着数只计10着。
六、名次区分
    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等,则按以下顺序区分;对手分、胜局、犯规、后走胜局、后走局数,如仍相等,则比较前一轮成绩,以此类推,直至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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