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金通杯”粤东象棋名手邀请赛竞赛规程

2011-04-17 15:19:00 阅读:4264

潮州市“金通杯”粤东象棋名手邀请赛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潮州市湘桥区总工会

二、 承办单位:潮州市湘桥区棋类协会

三、 赞助单位:潮州市金通旅业

四、 比赛时间:2011年5月1日—5月3日

五、 比赛地点:潮州市金通旅业(潮州市电信路新意巷6横18号)

六、 参赛棋手:粤东地区(潮州市、汕头市、揭阳市、汕尾市、梅州市)象棋名手及特邀棋手。

七、 比赛性质:个人赛

八、 比赛方法:1.采用七轮积分编排制;2.比赛用时:单方用时70分钟包干,超时作负;3.执行1999年版《象棋竞赛规则》及比赛补充规则。

九、 名次录取与奖励:比赛录取奖励前八名,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冠军另加奖杯一座)及奖金,第一名至第八名奖金依次为:38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800元、600元、500元、400元

十、 参赛与报告:参赛棋手必须以潮州市湘桥区棋类协会邀请为准。参赛棋手应于5月1日上午9时至11时准时到金通旅业报告,逾期作弃权处理。

                联系电话:金通旅业:0768-2200378 
                林卓昭:13433707888 
                连木鑫:18948482635

十一、 经费:1、参赛棋手免收报名费,但报告时必须交比赛保证金200元(比赛结束后退还,中途弃赛者不予退还)。2、外地棋手(包括汕头市、揭阳市、汕尾市、梅州市、饶平县、潮安县)由大会统一免费安排住宿。所有棋手每人每天补助80元(共240元),比赛结束后发给,中途弃赛者不予发给。棋手自行就餐,其他费用一律自理(包括棋手随行人员的所有费用)。

十二、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三、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赛事组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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