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05年国象等级赛参赛资格和录取名次的实施细则

2005-03-26 09:56:00 阅读:2178

	
一、参赛资格:
1、一级运动员组:参赛人员为持有一级运动员证书或棋协大师证书者;
2、二级运动员组:参赛人员为持有二级运动员证书或候补棋协大师(地方棋协大师)证书者;		
3、三级运动员组:参赛人员为持有三级运动员证书或棋协一级棋士证书者;
4、定级组:所有二级棋士以下的参赛人员;
5、严禁跨组参赛,一经查实,取消比赛成绩。
二、录取名次:
1、	棋协大师在一级运动员组按成绩的30%比例录取名次,可申报一级运动员证书,晋升国家大师的办法不变,此条款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公布《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相关条例执行。
2、	二级运动员组按30%比例录取的名次,可以申请办理一级运动员证书和棋协大师证书。
3、	三级运动员组按30%比例录取的名次,可以申请办理二级运动员证书和候补棋协大师证书。
4、	定级组按以下表格内所列办法晋升:
参赛人员等级	晋升等级与相应胜率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棋协二级棋士	55%					
棋协三级棋士	65%	55%				
棋协四级棋士	75%	65%	55%			
棋协五级棋士	85%	75%	65%	55%		
棋协六级棋士	95%	85%	75%	65%	55%	
无等级棋手	100%	95%	85%	75%	65%	20%
5、	计算方法:各级运动员组录取名次=参赛人数×0.3。(小数四舍五入)
定级组录取名次(胜率)=得分÷轮次×100  (小数四舍五入)
来源:新浪体育 电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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