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广东省青少年象棋锦标赛规程

2006-06-13 16:04:00 阅读:9784

2006年广东省青少年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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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赛日期和地点:
  2006年7月24--28日,在汕头市举行。

二、参赛单位:
    各市及所属县(区)、学校、俱乐部、棋校均可组队,并邀请港澳地区棋手参赛。

三、参加办法:
(一)各市各参赛队参赛人数8人以上(含8人),可报领队、教练员各一名。
(二)年龄规定:
    男子15岁组、女子15岁组(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12岁组、女子12岁组(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10岁组、女子10岁组(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9岁组、女子9岁组(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8岁组、女子8岁组 (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7岁组、女子7岁组(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男子6岁组、女子6岁组(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以上组别设个人赛和总团体赛。
(三)报到时请携带年龄证明材料(广东省青少年运动员注册卡、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四)凡参加过全国或省一级比赛的运动员,若所报年龄有异,则以最大的年龄为准。
(五)各参赛单位必须在原所在地为所有参赛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含往返赛区途中)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在报到时向大会交验保险原始凭证,否则不予参赛。

四、竞赛办法:
(一)采用九轮积分编排; 
(二)每方75分钟包干用时;
(三)低龄组视情况采用中途放钟的办法。

五、录取名次与奖励的办法:
(一)获团体前六名,个人前八名的运动员给予奖励; 
(二)团体成绩计算办法:团体赛以地级市为单位,以各市参赛选手的个人名次为基础计算(每组每单位最多计算三人)。分值分别为:第一名10分,二名8分,三名6分,四名5分,五名4分,六名3分,七名2分,八名1分,将各市代表队获得前八名以上名次的选手所得分数相加,计算团体分数,分数高者成绩列前。如分数相同,再依次比较最高、次高的名次,以此类推。

六、报名和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必须使用统一报名表(附件一)及床位预定表格填好,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必须使用A4纸),于7月10日前一式两份分别寄到:广州市大通路28号广东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棋队(联系人:宗永生;电话和传真:020--87353082:020-87351797;邮政编码:510100)。汕头市中山东路211号中区大厦首层东侧汕头棋院省象棋竞标赛报名处(联系人:章汉强、罗玲玲 电话(传真):0754-8573798、13353070506;邮政编码:515041)。  
(二)逾期(以邮戳为准)报名和报名后缺席或换人,每人另缴手续费50元。
(三)各参赛单位的人员请于7月23日,到汕 头 市 汕 樟 路 41号, 汕头市中国旅行社(汕头华侨大厦)报到(交通指引见附件三),晚上8:00在宾馆召开领队教练会议,会后抽签,缺席者作弃权处理。宾馆总台电话:(0754)8911111转组委会 (7月10启用)。
(四)报名表必须用电脑输入文字,不得手写。表格可以在广东省体育信息网(http://www.gdsports.net)上下载。

七、经费:
(一)参赛者须缴交80元报名费。
(二)大会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标准:① 三星级标准双人房80元/天/床;②三星级三人房(标准双人房加床有空调、配套卫生间)200元/天/间;③三人房(有空调、无配套卫生间)150元/天/间。8岁组以下的少儿棋手可同家长合睡一铺,另加收20元/床(6岁组照顾免收) 。大会伙食50元/天/人(由于标准房间较紧,各队需在报名时将预定的房间数量及规格一并报上)。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一、2006年广东省青少年象棋锦标报名表 点击下载
二、象棋业余等级标准 点击下载
三、交 通 指 引 (见下)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九日


   附:交通指引

      汕头华侨大厦距离机场13公里,火车站7公里,如乘坐省内大巴可直接到汕头中旅车站(即酒店门口)下车,如在机场或火车站乘坐的士到酒店,打表计费,起步价约9元。 
    汕头华侨大厦总机:0754-8911111
    如自驾车到汕头,请参照以下地图(点击查看):
      按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

    参加比赛选手如需组委会派车接机或到火车站接,用车费用如下:
 
    机场至酒店  面包车150元/车次 中巴400元/车次

    火车站或汽车总站至酒店 面包车100元/车次 中巴250元/车次 电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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