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河汉界杯”2006全国象棋等级赛竞赛规程

2006-07-07 09:42:00 阅读:6741

“楚河汉界杯”2006全国象棋等级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二.承办单位: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政府 

  三.竞赛时间: 2006年10月10日至17日 

  四.竞赛项目:男、女个人比赛。 

  五.参赛资格: 

  (一) 未获得象棋大师资格的选手; 

  (二) 象棋各个等级棋手及爱好者。 

  六.参赛办法: 

  (一) 参加比赛的棋手应身体健康,适合此项运动者。 

  (二) 参赛棋手自由报名,报名费100元。 

  (三)参赛选手务于2006年9月20日前将报名单和报名费交寄荥阳市象棋文化产业发展中心(河南省荥阳市京城路体育场南看台下, 邮编:450100),电话:0371-63251977,传真:0371-64679867,联系人:陈吉超、段绪川 

  (四)组委会在楚河汉界网(http://www.chhj.cn)设有报名处接受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06年9月20日。 

  (五)10月9日17:00时前报到,赴赛区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免冠一寸照片2张。 

  (六) 报到地点:河南省荥阳宾馆(荥阳汽车站设有接待处)。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9年象棋规则。 

  (二)男、女组均采用积分编排制办法进行比赛。比赛的轮次视报名参赛人数确定。 

  (三)比赛时限:基本用时60分,每步加20秒。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男子录取前12名,女子录取前8名。 

  1.男、女个人冠军如得分率达到或超过76%授予象棋大师称号。 

  2.男、女组2—8名获一级棋士称号;9—16名获二级棋士称号;男子17—32名获得三级棋士称号。 

  (二)男子组前12名和女子组前8名将获得参加本年度全国象棋锦标赛(个人)乙组的比赛资格。 

  (三) 奖金的分配原则: 

  男子组: 

  第1名10000元 第2名5000元 

  第3名3000元 第4-6名 1000元 

  第7-12名600元 

  女子组: 

  第1名5000元 第2名3000元 

  第3名1000元 第4-8名600元 

  九.经费: 

  (一)参赛选手车旅费、食宿费自理。 

  (二)每人每天食宿费100元。 

  (注:为保证比赛正常进行,参赛选手必须在大会食宿,否则不予报名参赛。)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在中国象棋协会。 


  二○○六年七月六日 电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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