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任丘市“燕春楼杯”象棋公开赛竞赛规程

2006-08-27 15:50:00 阅读:5676

任丘市“燕春楼杯”象棋公开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河北省体育局棋类运动管理中心

承办单位: 任丘市体育局  任丘市象棋协会 
协办单位: 河北省任丘市大皓家具有限公司
河北省任丘市轧辊有限责任公司
独家赞助: 任丘市燕春楼商城

二、比赛时间:2006年10月2日至5日

报到时间:2006年10月1 日18:00时前

三、比赛地点:任丘市庆丰楼大酒店

四、参赛资格:凡全国各地象棋爱好者(含专业棋手及大师)均可报名参赛。

五、项目设置:个人赛  团体赛

六、参赛办法:

1、每个参赛队可报棋手四人。同时接受个人报名。
2、每名参赛者,交报名费60元(含人身意外伤害险),象棋大师免收报名费。
3、参赛棋手往返赛区旅费及比赛期间的食宿费自理。
4、大会统一安排食宿,食宿标准每人每天一百元。
5、报名截至9月20日  (名额有限,报满为止)  

 报名电话:0317-2212123  (下周一开始)         13603335516

联系人:王先生

七、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1999年象棋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 共赛九轮,同队选手不回避。
3、采用基本用时加秒制,每方基本用时50分钟,每走一步加20秒,超时判负,要求计谱;
4、个人名次相加为团体成绩,若成绩相同,以个人名次高者列前。
5、参赛选手少于四人,不予计算团体成绩。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

个人录取前八名(前三名授予奖杯)奖金如下:

第一名:10000元   第二名:5000元   第三名:3000元 
第四名:1000元      第五名:800元    六至八名:500元

团体取前六名(前三名授予奖杯)奖金如下:

第一名 3000元    第二名 2000元  第三名1000元 四至六名各500元

九、裁判及仲裁:

1、裁判长由女子象棋特级大师胡明担任,副裁判长及裁判由河北省体育局棋类运动管理中心及任丘市象棋协会选派。
2、大会设仲裁委员会,仲裁工作按《仲裁委员会工作条例》执行。

十、本规程解释权属本次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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