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全港公开单人象棋赛报名及规程

2006-09-12 13:23:00 阅读:5975

香港象棋总会 主办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 资助
2006全港公开单人象赛

(一)  宗  旨:
提倡正当文娱康乐活动、推广中国象棋。
(二)  参赛资格:
凡本港居民均可参加。
(三)  报名办法:
填妥报名表格,请传真、邮寄、电邮或交予本会,并于第一轮当日缴交报名费120元(香港象棋总会会员100元)及按金100元,凡顺利完成赛事者,均可在最后一轮退回按金。
(四)  报名日期:
由即日起至2006年10月6日。即场报名将不会受理。
(五)  报名地点:
香港象棋总会
九龙油麻地新填地街249-251号宏昌商业中心4字楼E,F室
电话: 27713751              传真:3669 8769
电子邮址:hkcca189@yahoo.com.hk   电子网页: http://www.hkcca.org.hk/
(六)  赛  制:
分甲、乙组,详情可参阅香港甲组棋手名单。
比赛将以九轮积分循环制进行,每轮胜局得局分2分,和局得局分1分,部份台次须记录着法,连续漏记四着(两回合),经裁判确定后,判违例一次,并须马上用自己时间补抄,每局违例四次则该局判负。
(七)  比赛日期:
2006年10月 8日(日)下午二时半至十一时
2006年10月12日(四)下午六时半至十一时
2006年10月15日(日)下午二时半至十一时
2006年10月19日(四)下午六时半至十一时
2006年10月22日(日)下午二时半至十一时
2006年10月26日(四)下午六时半至十一时
(八)  比赛地点:
长沙湾体育馆(长沙湾地铁站兴华街出口)
(九)  迟  到:
请参赛者依时出赛,迟到马上计时,逾时三十分钟作负,弃权一场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
(十)  奖  励:
甲组:冠军6000元、亚军4000元、季军2000元、殿军1000元、
   第五名800元、第六名500元、第七名300元、第八名200元,
乙组:冠军800元、亚军500元、季军300元、殿军200元。(所有奖金由香港象棋总会提供。)
此外,甲组八强、乙组四强皆可获赠奖座乙份,乙组八强可获得甲组资格,甲组排名最后百份之二十的棋手将会丧失甲组资格。自2002年个人赛起,凡香港甲组棋手,如连续两届缺席甲组赛事,将会丧失甲组资格。香港象棋特级大师及香港象棋大师不受此限。
(十一) 索取表格:
可向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各分区康乐事务办事处、香港象棋总会索取表格,或于互联网下载表格。
(十二) 本章程如有未尽善事宜,得由本会随时修订公布。 电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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