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深圳市青少年第七届“三棋”比赛竞赛规程

2007-12-01 20:37:00 阅读:2177

2008年深圳市青少年第七届“三棋”比赛
竞赛规程

    一、竞赛主题:推动深圳市青少年三棋爱好者交流经验,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二、比赛时间:2008年元月1日
    三、比赛地点:青少年活动中心康乐楼一楼大厅(大家乐文化广场旁边)
    四、报名时间、地点:2007年12月25日前,到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儿部报名处报名
    联系电话:82095171    
    报名费:50元。凭儿童证或户口簿核对年龄。
    五、参赛办法:
    1,比赛分中国象棋、围棋、国际象棋。报名编号分别为1001(中国象棋)、1002(围棋)1003(国际象棋)
    2,5-13岁学生,幼儿均可自愿报名。以年龄和性别分组。
   A:男子5-6岁组(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男子7-8岁组(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C:男子9-10岁组(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D:男子11-14岁组(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E:女子混合组(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竞赛规定:
   1,根据报名人数分组,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规则,进行五轮积分编排赛。
   2,每方各30分钟包干,超时作负,裁判员视情况采取中途放钟计时。
   3,迟到15分钟作为当场弃权。
   4,各轮比赛时间安排:
    上午  8:30- 9:30(第一轮)10:00-11:00(第二轮)11:30-12:30(第三轮)
   下午 14:00-15:00(第四轮)15:30-16:30(第五轮)17:00颁奖。
   七、录取名次:
   1,各组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
   2,冠亚季军不并列,按局分;累进分;对手分依此计算成绩,成绩相同加快棋赛。
   八、奖励办法:
   1,小组前三名选手可分别获得金、银、铜奖杯一个。
   2,获得小组前8名的选手将获得市活动中心颁发的棋类专项荣誉证书。
   3,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都可获得“08年深圳市青少年三棋赛纪念品”
   九、其他:
   1,为维护竞赛秩序,比赛进行期间,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赛场。
   2,主办单位有权根据报名情况,可作适当的调整,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深圳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2007年11月25日
来源:小猴子 电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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